中新网沈阳12月5日电(李晛)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3号)(以下简称通告)于12月5日发布,通告指出,自12月6日0时起,沈阳市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
通告指出,沈阳市将分类开展核酸检测。风险岗位、重点人员核酸检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执行。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各地区要合理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满足市民群众“愿检尽检”需求。
同时,沈阳市密闭公共场所恢复开放。洗浴中心、按摩院、美容院、棋牌室、密室剧本杀场所、游艺厅、网吧、KTV、歌舞厅、迪吧厅等密闭公共场所恢复开放,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及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健康码绿码等防控措施。
通告要求,居民出入小区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健康码绿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药店或在互联网平台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乘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健康码绿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其他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健康码绿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通告还提出,优化重点单位管理措施。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继续实施封闭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健康码绿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教学活动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健康码绿码等防控措施。疫情较重区域内企业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封闭管理。不得随意关停企业。
通告还要求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尤其是80岁以上老年人要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实现“应接尽接”,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此外,通告要求加强社区(村)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社区(村)服务保障作用,夯实“三长五员”工作体系,统筹做好物资供应、生活服务、外出就医、政策宣讲、心理疏导等工作。加强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强化生活物资供应,畅通应急医疗通道,关心帮助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