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4月29日电 题:浙江政法数字化改革之路:“第一引擎”释放强大动能
记者 赵晔娇 郭其钰
奉法者强则国强。改革开放以来,浙江高度重视法治建设。2006年4月,浙江省委作出法治浙江建设的重大决策,率先开始法治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十五年,法治浙江建设成为该省上下的共同使命和责任担当。
“十五年来,浙江始终坚定不移地沿着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随着2020年底,浙江省委出台《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我们进入了第三个阶段,最显著特征是法治浙江建设的目标更加明确,数字化改革、法治化改革纵深推进。”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表示。
数字化改革于浙江而言并非新命题,而是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生动呈现。数字法治于浙江政法系统而言亦非新事物,却也展现出勇闯“无人区”、勇攀“新高峰”之姿。
向改革要活力,向改革要发展。如今,作为浙江数字化改革“1+5+2”总体框架之一的数字法治系统,已成为政法系统数字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第一引擎”的强大动能正不断释放。
勇闯“无人区” 奠定数字化全面协同基石
为何数字法治系统能率先“入列”,成为浙江省委数字化改革五大综合应用之一?
在此方面,浙江政法系统已有摸索和实践。
2017年,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现任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主持编制《浙江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规划(2017-2020年)》,对该省政法信息化建设作出科学设计和全面安排。规划运用系统性思维,精准把脉,精确破题,奠定了“数字化全面协同”的基石。
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的深入实施,实现了浙江政法智能化发展从分散到集成、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享的跨越式发展,并朝着“整体智治”方向迈进,有力推动浙江政法信息化建设“多点开花”。
一朵“政法专有云”,在破除政法各单位网络壁垒、数据壁垒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政法移动专网、政法云数据中心等建设,为实现政法各单位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整体智治,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支撑;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协同应用、“两法”衔接系统等一批协同应用建成并投入使用,初步形成了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政法协同体系……一场影响深远的政法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疾步而来。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浙江政法智能化建设深入政法系统各单位各方面各环节,用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回应人民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期待。
浙江“移动微法院”,让当事人和律师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网上办理诉讼事务,打官司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用跑”。
浙江“智慧检务”建设持续深化,检察机关开发推广应用智慧公诉、智慧民行、智慧公益诉讼等办案辅助系统,助力法律监督更加精准高效。
浙江公安持续推进“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战略,在全国率先建成的移动警务平台“浙警云端”,在防范打击犯罪、服务民生中发挥着越来越不可替代的作用。
浙江司法行政系统开发犯情预测预警预防“平安360”、VR虚拟现实毒瘾评估矫治等系统,监狱、戒毒、法务、调解、公证工作更加“智慧”。
“我们正全面撬动和引领政法系统数字化改革,做的很多事情都是在不断勇闯‘无人区’,希望为提升执法司法效能、促进公平正义提供重要支撑。”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晨如是说。
“一号项目”铺平一体化办案“高速公路”
在浙江政法智能化建设的众多标志性成果中,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的推进成效最为明显。其不仅是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的一号示范项目,也是浙江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7年,浙江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试点运行启动。借助该省在互联网、大数据和信息科技等方面的多重优势,试点地区在执法办案领域破除信息壁垒,打通数据通道,开展跨部门网上协同办案。
从2017年启动建设并投入试点运行,2018年实现全省推广应用,2019年持续拓展协同功能并初步形成体系,2020年全面推广应用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就这样,一步一个脚印,浙江成为全国首个在省域范围内实行一体化单轨协同办案的省份。
朱晨介绍,该系统最大的特色就是构建了源头数字化协同体系、推进了执法办案智能化发展、固化了一体化办案制度体系。
“这好比是一条高速公路,案件是一辆车,车在哪里,车里坐了哪些人(即数字卷宗),司法部门根据权限在局域网里都可以看到。这不仅提升了办案质效,也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司法领域的职务犯罪。”朱晨解释。
对于此项改革,一线办案人员受益颇深。“在这个一体化办案系统内,只要一点鼠标,案件的卷宗就立即被‘一键接收’,相应的数据、法律文书也被自动导入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永明说。
其介绍,除节约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外,在该系统内只要点击某一个案件,就能了解到此案所处的协同阶段、接收日期、发送方等信息。
“以前公检法司各部门虽然都有自己的网上业务办案系统,但各部门之间互不相通。”陈永明表示,使用一体化办案系统不仅打破了部门间的数据壁垒,还架设起了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的“桥梁”。
朱晨介绍,在此基础上,浙江省委政法委将深化政法数字化办案效能,建设以“证据与流程”为核心的全程智能感知监管协同,实现政法数据赋能,并逐步拓展司法协同范围,为推进执法办案模式改革,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勇攀“新高峰” 积极构建数字法治系统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站在新起点上,浙江提出构建以“1338”为主要内容的数字法治系统,同步推进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推动有关体制机制、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系统性重塑。
“1338”,即建设一个数字法治综合应用,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三大重点任务,提升相关联的3个集成应用及8个基础应用。
“此次数字化改革是在原先数字化转型的基础上,推进业务流程、体制机制的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朱晨表示,浙江政法系统正充分运用2017年以来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建设的成果,按照政法智能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要求,一体推进、不搞“两张皮”。
新规划如何与已有成果做好前后衔接、紧密结合?浙江数字法治系统建设的总体方案,已为解题埋下了伏笔。
如政法协同工程已建成的“两法衔接”平台,为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有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业务协同做好了铺垫。而目前在浙江全省推广应用的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则为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实现既定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朱晨看来,推进数字法治系统建设过程中,处理好“继承”和“发扬”的关系颇为关键。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用好已有成果,防止另起炉灶、重复建设。另一方面要出成果、大变样、新飞跃,还需跳出固有的思路和模式,做好迭代升级。
在“十四五”规划中,浙江政法系统已明确提出了要构建新基础支撑体系、新信息资源体系、新能力服务体系、新业务应用体系、新共享协同体系和新安全管理体系等“六大新体系”的重点任务和一批重点专项。
“这‘新’的所在之处,就是体现浙江政法智能化发展的创新和不同之处,亦是实现规划目标的关键所在,是需要花力气、下功夫、全力攻坚的重点和难点之处。”朱晨说。
着眼未来,王昌荣期望,法治浙江既要在省域层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先行探索和具体实践,更要为国际社会感知中国制度和中国之治提供一个“重要窗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