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中国补技术要素短板 着力激发创新活力
中新社北京4月10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分类提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个要素领域改革的方向。针对相对“短板”的技术要素市场,《意见》从五个方面入手,着力激发技术供给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要素市场是中国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之一。经过多年发展,中国的技术要素市场“从无到有”,在制度基础、参与主体及活跃程度等方面得到巨大发展。官方数据显示,中国技术合同成交额从1984年的7亿元(人民币,下同)增长到2019年的2万多亿元,30多年间增长了3000多倍。
不过,与资本市场、土地市场等其他要素市场相比,中国技术要素市场的起步晚,且仍处于初级阶段。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一鸣指出,由于产权制度不完善,特别是体制内职务科技成果的产权界定不清晰,以及数据的产权界定规则尚未建立,中国的技术和数据的要素市场发育迟缓。 (window.slotbydup = 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u5981866", container: "_kaqw1o7bid", async: true });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中国技术要素市场的产权制度亟需改革完善。长期以来,技术要素的“双轨制”问题严重,技术成果在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自由流动面临着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抑制了技术要素市场的发展活力;另一方面,技术要素市场的激励机制不畅;技术要素市场服务体系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足;技术要素与资本、人才等其他生产要素的融合互动不够等问题突出。
技术对创新发展至关重要。技术要素市场是配置创新资源、发现创新价值、激励创新主体的制度安排和机制保障。尤其是在当前中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尽快破除技术要素市场体制机制障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王一鸣所说,在新一轮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正在成为国际竞争制高点的背景下,加快培育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对于增强中国国际竞争力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意见》提出五项改革安排:一是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二是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三是加强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建设,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四是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五是深化基础研究国际合作,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宋晓梧指出,上述改革安排可以归纳为“两个激活”。首先是激活技术产权激励,要“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并行推进职务成果“三权”改革和所有权改革试点。
其次是激活中介服务活力,要培养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支持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积极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加快推进应用技术类科研院所市场化、企业化发展”“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
此外,宋晓梧表示,《意见》还提出“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发展离岸创新创业,探索推动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政府支持科技项目”,这对于疏通科研成果转化途径,形成市场化社会化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同时构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拓宽国际科技交流具有重大意义,是中国经济社会步入创新发展阶段的重大举措。(完) (window.slotbydup = 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u5981866", container: "_kaqw1o7bid", async: tr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