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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办案 严防“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时 间:2019-08-27 03:19:33 来 源:本站整理

  河北检察倾力护航民企健康发展

  依法审慎办案严防“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本报记者 周宵鹏

  “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所有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切实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为推动民营经济做优做大做强贡献检察力量。”8月20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参加该院举办的“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时,向全省检察机关提出要求。

  当天上午,冒着淅淅沥沥的小雨,10名来自全省各行业的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河北省检察院机关,《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丁顺生全程陪同大家观摩河北省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参观司法鉴定中心、控告申诉大厅、检察史馆和检察文苑。

  手机即便砸得粉碎也可以恢复数据,模糊的声音图像可以重建变得清晰,签字、印章在显微镜下真伪立辨……在河北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民营企业家代表看到了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维护正义的先进手段。控申接待、案件受理、律师接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各项检察业务窗口明确,在河北省检察院控告申诉大厅,看到群众可以“一站式”办理各项检察业务,代表们纷纷点赞。

  河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侯建华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2018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非公经济犯罪案件91件132人,提起公诉67件205人;共办结涉及保护民营经济民事检察案件364件。

  据了解,在工作中,河北各级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切实当好民营企业发展路上的“守护者”。同时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努力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我们审慎把握办案时机、节奏,注重办案方式方法,严把批捕、起诉标准,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侯建华说。

  “请大家结合工作实践,对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在座谈会上,丁顺生的一席话让大家打开了话匣子,畅谈起参观检察机关、与检察官交流的体会。

  “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尊重和爱护,也感受到了他们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上的努力。”第一次走进河北省检察院的民营企业家徐丽英坦言,参加开放日活动改变了许多她之前对检察机关的印象,更加坚定了在法律保障下做好企业的信心。

  各位民营企业家代表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和民营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加大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健全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检察职能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近30条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后,丁顺生说:“大家的发言饱含着对新时代加强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期待,这些意见建议开阔了我们的工作思路,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切实体现到今后检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中。”

  河北省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张京红告诉记者,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参观交流、听取意见,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检察机关高度的政治站位,必将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家把全省民营经济做优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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