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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占用草原开矿项目达1536个 政府出台整改方案

时 间:2019-04-07 03:20:07 来 源:本站整理

  中新网呼和浩特4月4日电 (奥蓝)今日,内蒙古生态环境厅通过官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要加大草原生态破坏行为打击力度。全力核实1536个占用草原开采矿山项目情况,组织开展草原生态破坏专项整治行动。

  当日一并公示的还有《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其中列明:内蒙古目前因矿山开采造成草原严重破坏,现有占用草原开采矿山项目1536个,其中未经草原主管部门审核的项目1257个,违法比例高达81.8%,侵占草原126.7万亩。

  记者对《清单》梳理发现,赤峰市、锡林郭勒和通辽市是“重灾区”。赤峰市未经草原主管部门审核的矿山项目302个,非法征占用草原23.7万亩;锡林郭勒盟未经草原主管部门审核的矿山项目244个,非法征占用草原38.4万亩;通辽市霍林河露天煤矿南、北矿至今共占用、损毁土地面积6.74万亩,2013年至今合计违法占用草原5436亩,但市县两级农牧部门对该企业违规占用草原情况从未进行排查和处罚。

  《清单》中还提及,2016年内蒙古草原资源资产分布调查报告显示,全自治区草原总面积为11.40亿亩,与2010年相比,增加约200万亩,但中部、东部地区的锡林郭勒、鄂尔多斯、呼伦贝尔等7个盟市草原面积表现为减少趋势。2013年以来,全自治区牧草总产量逐年下降。

  对这样的现状,《方案》提出几项主要措施:要查清占用草原矿山企业的名称、地点、占用面积、占用时间、用途等,建立整改台账,组织开展草原生态破坏专项整治行动;对未经草原管理部门审核审批、违法使用草原的严格依法查处,符合移送司法机关条件的及时移送;违规发放草原临时作业许可证的,依法依规予以撤销;认真落实草原征占用管理制度,严格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程序,加大草原执法力度,特别要加强生态敏感区草原征占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滥征乱占草原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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