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闹市持械对打,寻衅滋事还是聚众斗殴?
泰州姜堰:检察官察微析疑改变案件定性并先后成功追诉7人
卢志坚 包婧 尹玉霆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包婧 尹玉霆)繁华夜市多人斗殴,为何被移送审查起诉的却只有一人?检察官步步追问,夯实证据,最终查明真相,改变了案件定性,先追诉3人,后又成功追诉4名被告人。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法院对后被追诉的李某等人聚众斗殴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其余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2017年11月16日晚,柳某邀请黄某、曾某、刘某等6人到KTV唱歌。到达后,柳某招呼大家先去吃烧烤。临下车,曾某说担心遇到“仇家”,让向某(未成年人,另案处理)带上放在其车后的棒球棍。随后,柳某等人在烧烤摊遇到了李某等一行7人,柳某与李某素有过节,双方发生口角。向某等人用携带的棒球棍对李某等人进行殴打,刘某也捡起烧烤摊旁的一把铲子参与其中,致李某轻微伤。
2018年3月28日,姜堰区公安分局以曾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姜堰区检察院移诉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沐杰审阅了卷宗,又反复观看了全部监控视频,觉得总有些不对劲:双方多人在马路上公然斗殴,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何只认定了一人涉嫌犯罪?
带着问题,沐杰决定从细节中找线索,果然发现了更多疑点:说好是去唱歌,为何临时改为吃烧烤?当地夜市很多,怎么偏偏就真的巧遇“仇家”?
经过实地勘验,检察官发现从涉事KTV出发到鹿鸣街案发地,一路上多达十多家餐馆和烧烤摊,要想“巧遇”所谓“仇家”的概率极低。随后,沐杰反复查看公安机关补充调取的监控录像,发现事发前柳某曾在过道内打过一通电话,后准备带人离开,经在场的两名朋友阻拦未果。沐杰通过公安机关找到两名现场证人,证实了当时柳某打电话给黄某等人,说在街上见到了李某并要找其“报复”。沐杰趁热打铁,及时讯问相关人员,黄某圆不了谎,终于坦白了共谋参与斗殴的事实,承认柳某在电话里喊他们来“约架”,而柳某开始还想矢口抵赖,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也只好承认。
与公安机关沟通后,沐杰建议以柳某、黄某、刘某涉嫌聚众斗殴罪补充移送审查起诉,与曾某并案处理,同时变更了原寻衅滋事的案件定性。2018年7月10日,姜堰区检察院以柳某等四人涉嫌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10月8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柳某、黄某、曾某、刘某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至二年零三个月不等。被告人柳某、黄某上诉后,2019年3月,泰州市中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根据到案人员供述和现场监控视频,李某在柳某到场后与其发生争执和对峙,在被人劝离后,感到“吃了亏”的他指使其朋友李某、刘某、于某等人折回现场,主动挑衅,进而引发双方多人互殴。沐杰认为李某等人的行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应当作为漏犯予以追诉。
2019年1月,公安机关对李某等人予以立案并移送审查起诉。2月27日,姜堰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定了全部起诉事实,并依法作出有罪判决。